为了切实有效的做好洗衣房的防火安全工作,现制订如下制度:
一、 非洗衣房内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洗衣房,洗衣房内工作人员非工作时间也不得进入。
二、 洗衣房内严禁吸烟和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严禁使用明火。取暖设备应放在安全位置,并有保护措施,专人负责。
三、 每天上班进入洗衣房时,应先将洗衣房巡视一遍,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下班时应再作一次检查,关好门窗,人走灯灭,电器设备要切断电源。
四、 洗衣房内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气线路和电气装置。
五、 要经常保持洗衣房内通道畅通,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六、 洗衣房内消防设备应放在固定的位置,要经常检查,如发现有丢失、损坏、要及时报告和追查,工作人员应会熟练使用消防设备。做到"三会一能",即发生火灾会报警;配备的消防设施会使用;遇到紧急情况会处理;能扑灭初期火灾。
七、 发现火警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保卫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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