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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滤布放毒水 污染环境罪难逃

字号+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整理 2018-04-05 09:46 人浏览 我有话说(*)

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排放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案件,判处犯环境污染罪的被告人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排放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案件,判处犯环境污染罪的被告人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经查,2011年至今年年初,被告人池某在东胜区某物流园区东侧的空地上,雇佣他人使用电动清洗装置进行清洗废旧滤布作业,并将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含有重金属的污水排放到提前挖好的蓄水池中,再将满池毒水引流至一处无防渗措施的坑内渗漏、蒸发。经检测,涉案的部分废旧滤布镉含量高达22.1mg/L,涉案蓄水池水样镉超标12.4倍,工业滤布清洗机,洗涤设备厂,蓄水池南侧溢流区两处的镉超标40.9倍、141倍,蓄水池底泥、蓄水池南侧溢流区以及滤布处理场地的土壤砷超标3倍以上,蓄水池底泥锌超标10倍以上,严重污染了环境。被告人池某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证据确属、充分,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综合案件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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